什麼是台北支付命令?
簡單來說就是債權人一直沒有收到欠款人積欠的債務,因此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欠款人發起「支付命令」,用法律途徑催促欠款人儘快償還債務。
支付命令是非訴訟程序上的「督促程序」一環,是債權人利用公權力來監督借款人履行債務的一種作法。
台北支付命令的流程
當債權人向法院聲請發送支付命令後,待法院證實有欠款事實,法院便會核發支付命令給欠款人,借款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有20日確認期限。
- 若20日內未提出異議,支付命令確定成立:
債權人不需經過訴訟程序,即可拿著「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欠款人的財產,例如:扣押欠款人的存款或薪水、查封或拍賣欠款人的汽車、不動產…等。
- 若款項有問題,於 20日內提出異議:
此時才會進入後續的訴訟或調解程序。